2016/6/28
近日,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就此次针对拓展农业功能、推动休闲农业发展政策的出台,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相关负责人。
问:此次文件中有哪些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的突破性政策出台?
答:11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了用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的政策作为此次出台文件的政策突破点。
在用地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要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特别是要支持农民利用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发展农家乐,要加快制定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
在财税支持方面,《通知》要求,要将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适当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鼓励各地加大对休闲农业创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游客综合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一批休闲农业聚集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休闲农业的经营主体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在融资渠道方面,《通知》明确,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服务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银行要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探索休闲农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休闲农业企业上市。通过协调利用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等,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项目开发;探索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等入股方式。
在公共服务方面,《通知》强调,要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构建完善的休闲农业监测统计制度。支持建设休闲农业聚集区域的公共交通体系。对休闲农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从业人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推动本地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等。